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连建征监〔2019〕24号)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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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我局于2016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连建征〔2016〕277号)文件有效期已过,现将调整后的参考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该文件适用范围:市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各县(赣榆区)可参照该文件制定相应的参考标准。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