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设3类72个新型农村社区项目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07-24 阅读:934

 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根据省定、市定目标,在充分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的情况下,我市共确定3类(新建、扩建、改善提升)72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51亿元,占地面积12744亩,总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相关部门将加大协调力度,强化政策指导,全程跟踪服务,全力推进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其间将提供20多套标准户型,相关村居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


自去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以来,我市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县区平台运作、乡镇具体实施”的基本思路,采用“规划先行、项目推动、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工作举措,自加压力、狠抓落实,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农民群众建房意愿、省补资金预拨和农村危房情况,将省定1.6万户、市定3.5万户的农房改善任务和4347户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各县区、各功能板块。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房改善项目已开工8617户,占省定目标任务的52.5%;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689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8.9%。

全市共确定3类(新建、扩建、改善提升)72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51亿元,占地面积12744亩,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及时成立项目推进小组,明确推进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对一”全程跟踪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研究印发《连云港农房图集》,提供了20多套房型,供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并出台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导则,帮助县区在规划布点和特色打造等方面提档次、出亮点。各县区、各板块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形成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目前,全市三县三区的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结束。

市住建等部门将加大协调力度,强化政策指导,全程跟踪服务,全力推进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各县区研究出台进城入镇留村的具体政策,支持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的农民进城入镇;鼓励农民有序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出台农房项目产业配套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就业。指导各县区及功能板块依托国有平台争取政策性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协调市级、县级财政按比例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按不低于去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补助。并将强化对县区板块的村庄规划、建筑设计、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提升规划水平,提高建设质量,确保年内建成不少于12个新型农村社区,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