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阅读:1139

 苏建函科2019484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要求,创新性强、示范效应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工程项目(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相关要求,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识;

3.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获得市级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4.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积极采用适宜推广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工程质量合格,运营管理水平较高;

6.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2.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情况分析,绿色建筑运营实施情况,技术及管理创新点,建筑实际能耗及技术经济分析,工程竣工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证书,优秀勘察设计获奖证书,申报工程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等有关资料一式3份。

4.电子光盘或U1份(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大小不小于3Mb、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的工程项目主要部位实景照片10张)。

三、申报要求

1.遵循自愿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可由建设或开发单位、设计咨询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提出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咨询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独提出申报。

3.各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负责审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的真实性,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行文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其它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0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10室。

联系人:邓陈文怡,联系电话:025-51868578

 

附件: 1. 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书

           2. 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审实施细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930

(此件公开发布)